2018年,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為核心,整合了分散在多個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組建了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等,為實施陸海統籌、系統治理奠定了堅實的體制基礎。自此,我國陸海統籌機制在改革浪潮中步步深化,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管理呈現出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新格局。
一、體制破壁:從“九龍治水”到“一把掃帚”
改革前,海洋、河流、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要素的管理職責分散于原海洋局、林業局、水利部、環保部等多個部門,存在職責交叉、多頭管理的問題。2018年的改革通過機構重組,將主要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的職責整合進自然資源部,將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監管的職責整合進生態環境部。這好比將多把“小掃帚”整合成一把“大掃帚”,實現了陸地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從體制根源上打破了陸海分割、條塊分割的藩籬,為統籌治理掃清了障礙。
二、規劃引領:“多規合一”繪就陸海生態一張藍圖
改革的深化體現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建立。自然資源部牽頭建立并實施“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等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在這張藍圖上,陸地與海洋的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城鎮空間被統籌劃定,特別是明確了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陸海交匯的沿海地帶,其生態保護、岸線利用、產業布局被通盤考慮,確保了陸域活動與海洋環境承載能力的匹配,從空間上落實了陸海統籌。
三、系統修復:從單要素治理到整體性保護修復
改革催生了“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體理念的全面落實。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管理不再局限于單一要素(如只治水或只造林),而是強調基于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國家部署實施了系列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如“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等。這些工程典型體現了陸海統籌:在治理河口海灣時,既整治海洋污染和生態退化,也同步管控和治理上游流域的污染排放與水土流失,實現了“從山頂到海洋”的全鏈條治理。
四、協同監管:建立陸海聯動的生態環境監測執法體系
機制深化的關鍵一環是建立了陸海一體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執法協作機制。生態環境部構建了覆蓋全國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大氣等的國家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實現了對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海洋環境質量的統一監測與信息共享。海警機構轉隸并入武警部隊,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執法協作加強,開展了“碧海”等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圍填海、非法傾廢、破壞紅樹林等違法行為,陸海執法聯動性顯著增強。
五、治理效能: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彰顯
步步深化的陸海統籌機制,最終體現為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管理實效的提升。2018年以來,全國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保持穩定并有所改善,重點海灣綜合治理初見成效;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加大;陸源污染物入海量得到有效控制。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加快建設,整合優化了各類陸海自然保護地,大尺度、整體性保護了關鍵生態區域和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
【圖說改革新變化】
(此處為圖示概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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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機構改革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一步。五年來,通過持續的體制創新、規劃整合、系統治理和協同監管,陸海統籌機制已從頂層設計走向深入實施,深刻改變了我國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管理的模式與格局。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制度體系的不斷完善,一個陸海和諧、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畫卷正徐徐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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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5 06:24:31